拱墅区2026年度区科创园开始征集了

原创 创新拱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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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街道、园区,各相关单位:


为持续优化区域创新创业生态,强化创新主体培育,激发科技创新活力,扶持优质企业在地发展,现决定启动2026年度区科创园征集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申报条件

1、运营主体须在拱墅内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机构实际注册且园区运营经历1年以上,致力于科技产业发展。

2、同一运营主体下已实际投用的物业总运营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,园区企业入驻率已达到50%以上或3000平方米。

3、园区具有较完善的科技企业招引制度和服务体系,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,专业服务人员至少3名。

4、认定时园区内办公的科技型企业入驻面积不少于总入驻企业60%,科技型企业主要指数字经济、生命健康、科技服务业等行业的企业,以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和统计行业代码为准。同时,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资质企业3家(含)以上;

5、认定时园区入驻企业拥有专利、软著等知识产权件数在15件(含)以上;

6、运营主体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、重大质量事故、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。


申报程序


01 申报

由园区运营主体提出申报,6月10日前提交《2026年度拱墅区科创园申报表》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电子版。


02 审核

区科技经信局对申报主体资格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地审查,通知运营主体补充完善申报材料。申报单位将《2026年度拱墅区科创园申报表》和佐证材料,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,书脊标注科创园名称,首页要求签字加盖申报单位公章,不同类型的附件材料之间用浅粉色纸隔开,并注明附件名称,一式三份,经属地街道(园区)审核通过后,于6月24日前报区科技经信局。


03 专家评审

区科技经信局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情况进行评审,专家评审后提出建议名单。若有必要,可组织集中答辩或专家实地审查。


联系人

业务咨询联系人:区科技经信局成果科  胡老师89506101


附件

2026年度拱墅区科创园申报书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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